北京发布考研借考公告 艺术类考生借考要先征得原报考点同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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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京报讯(记者杨菲菲)12月8日,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(初试)考生借考公告,部分考生借考点限定为其就读学校;同时艺术类考生的借考申请要征得原报考点同意后,方可提交借考申请。

  根据公告,考生已身在外省(市),当前仍滞留在京外且返回北京确有困难的考生,可申请所在省(市)借考。在京需跨校参加考试且就读学校是报考点的在校生(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、在校二学位考生和在校研究生等),须申请在其就读学校报考点借考。

  值得提醒考生的是,艺术类考生的借考申请,要先联系原报考点,在征得报考点同意后,方可提交借考申请。

  北京教育考试院表示,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,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,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。考生填写借考申请时,请详细填写当前位置(省、市、县)、借考意向地点(省、市)等,信息须准确无误。借考意向省份审核通过后,统筹安排借考事宜。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查询借考申请结果。

  北京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要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借考,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,考生原考位安排将被取消,须服从借考省份组织安排。

  同时,在京跨校参加考试、就读学校是报考点的在校生填报借考申请时,进入北京市省内借考申请登记,“借考意向地”选择北京市,并在“申请借考理由”处填写“某某大学(应届本科毕业生/二学位在校生/在校研究生)”,经审核通过后安排在就读学校报考点参加考试。如因个人原因未提交借考申请的考生,由全市统筹安排考点考场。

  编辑 缪晨霞

  校对 王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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